巍华新材: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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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工
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刘翰林先生、独立董事张增英先生、董事刘波平先生三名委员组成,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基本
情况如下:
   刘翰林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力天影业控股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联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杭州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张增英先生,195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省经信委《浙江通志·石油和化学工业志》副主编,浙江省氟化学工业
协会秘书长,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刘波平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
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巍华新材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
意见,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案》
             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2 日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月7日        2.《关于聘任任安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的整个期间,立信严格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开展工作,秉持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态度履行职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且完整地展现了公司的整体状况。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
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
点等事项展开了充分且深入的沟通,未发现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
该计划具备切实可行性。在后续工作推进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各项工
作环节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性意见。经仔细审阅与全面评估,审计委员会未
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任何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实现有效
运作,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编制过程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推动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实现充
分且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协调职责。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全力协调各方资源,合理规划沟通流程,致力于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相关审计
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高效推进。
     (五)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关联交易相关文
件资料,积极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关联交易背景。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日常
性关联交易均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在审议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议案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有效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度,尽责履职。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状况及重大交易等事宜,充分
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职能,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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