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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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
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 《公
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
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序号             制度                最终审批机构
  本次修订的 2 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
度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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