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结合
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
案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主要包括公司与吉林
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吉林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和公司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
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
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
如下:
本事项关联董事陈铁志先生、刘树森先生、曲国辉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本事项关联董事邢中成先生、刘继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本事项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亚泰
集团和吉林信托将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
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露日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
融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
融产品代销、研究咨询、财务顾问或投
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在关联方 由于具体业
参照市场费率
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产生的收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和行业惯例,经
入。 预计,以实际
公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或投资顾
问、金融产品代销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 0.49 1.32
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由于具体业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参照市场价格
证券和金融产品 务规模难以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 或市场费率,经 42,841.11 303,163.78
交易 预计,以实际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 公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额。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
金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
品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
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
金流出总额。
截至披露日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
融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
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究咨询、
由于具体业 66.45 49.45
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 参照市场费率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及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 和行业惯例,经
预计,以实际
产生的收入。 公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 方提供的财务顾 问或投资顾
问、金融产品代销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 - -
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 -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券 由于具体业
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参照市场价格
证券和金融产品 务规模难以
或市场费率,经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 预计,以实际
公平协商确定。
金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发生数计算。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
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
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
出总额。
截至披露日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万元)
参照市场费率 由于具体业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
和行业惯例,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席位、研究咨询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 29.48 120.39
经公平协商确 预计,以实际
的收入。
定。 发生数计算。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 37.46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 参照市场价格 由于具体业
证券和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或市场费率, 务规模难以
交易 支付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经公平协商确 预计,以实际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定。 发生数计算。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认购关联 - 19,984.24
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截至披露日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商品期货和金
融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
融产品代销、出租交易席位、研究咨询、
由于具体业 - -
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 参照市场费率
务规模难以
证券和金融服务 及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取得存款利息 和行业惯例,经
预计,以实际
产生的收入。 公平协商确定。
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 联方提供 的财务顾 问或投资 顾
问、金融产品代销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 - -
生的支出。
收取回购交易或同业拆借利息、与关联
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和利率互换 由于具体业
参照市场价格
证券和金融产品 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交易、关联方认 务规模难以
或市场费率,经 - -
交易 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 预计,以实际
公平协商确定。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等证券 发生数计算。
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支付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及其他借入资
金利息、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债券
借贷和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类及衍生品
- -
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
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产生的现金流
出总额。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上年预计金额
(万元) 类业务比例(%)
证券和金融服务
吉林亚泰(集团)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研究咨询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银行股份有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限公司
向关联方支付网银手续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费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代销金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融产品服务发生的手续 1.20 0.02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费支出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金塔私募基 5.90 0.05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金管理股份有限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公司 6.11 0.08
代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宝鼎投资股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份有限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长春净月高新技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术产业开发区科 0.05 0.00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创投资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发展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投资控股(集团) 1.11 0.00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有限公司
长春市金融控股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27.36 0.90
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长发金融控股(长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春)有限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省信托有限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责任公司 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农村商业银 在关联方开立银行账户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天治基金管理有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限公司 代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省信用融资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受托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担保投资集团有 4.72 0.05
管理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省财政厅 44.00 0.46
分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银华基金管理股 向关联方提供金融产品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份有限公司 代销服务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取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与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发生支出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吉林银行股份有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限公司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 174,955.98 0.15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303,162.60 0.26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吉林省财政厅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 58,300.00 0.05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额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出总 19,984.24 0.02
银华基金管理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额
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进行现券买卖
由于具体业务规模难以预
交易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37.46 0.05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额
注: 1.以上交易事项均为经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
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5)。
不存在超过获批额度开展交易情况。
值为 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陈铁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32.32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药品生
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亚泰集团总资产
亚泰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81%股份。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
(二)项规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并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5
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亚泰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邢中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5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主要经营范围:(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
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吉林信托总资产
元,净利润13,161.47万元。
吉林信托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1.80%股份。吉林信托及其关联
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三)
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5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吉林信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万元,净利润60,453.95万元。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
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除前述关系
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其他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
格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交易总量根据实际
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
相关协议。若拟开展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合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增加盈利机会。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