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度依法合规履行
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关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质量、审计独立性
及工作勤勉尽责情况。现将 2025 年度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
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立信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同时,立信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
相应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关注并监督立信的审计执行情况。在审计工
作推进过程中,立信就审计团队独立性、人员配置、审计策
略、风险识别要点及年度重大会计处理与审计事项等,与公
司开展了多轮沟通,信息传递及时充分。经立信审计认定,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
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末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立
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结论。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经对立信的执业资质、
专业能力、执业质量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委员会
认为该所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事务所就审计进度安排、报告标准、工作组织及人员配置等
内容进行了说明。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
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进行了解与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
注潜在风险点,履行了相应的监督职责。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在立信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基
础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重点就 2025 年度
审计报告初稿、关键审计事项及年度经营相关情况进行充分
研讨,持续跟踪并督导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期间,委员
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报告能够客观、公允、
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治理文件要求,承担并履行了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委员
会对立信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必
要审查,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保持动态关注,通过多轮沟通跟
进审计工作进展。立信在承接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期间,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按计划完成了相关
审计程序,按时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
相关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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