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
义务。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贾新宇、马鸿
佳和董事秦晓方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独立董事贾新宇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
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告的初步审阅意见的交流会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3.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持续评估报告
授信额度的议案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估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充
分了解与审慎核查。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审
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立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相关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指导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听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
报,确保公司内控体系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及 2025 年季度财
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准确、
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
舞弊、重大错报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履职
到位,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勤勉尽责,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流,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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