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湖北凯
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资质审查及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了事前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
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
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
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沟通,且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
的汇报,了解了审计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
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
勤勉尽职、工作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