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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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天健所共承担 756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
元,客户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莱斯信息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54 家。
    天健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
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案件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华仪电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投     气、东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 5%的范围内与
             年3
资      海证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月6
者     券、天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日
        健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
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以及公司经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
职能,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天健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严格按照计划阶段和完成阶段沟通函要求,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
计流程规范严谨,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内部控制有效性开展专业评价,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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