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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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2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
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规定之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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