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原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郑
亚光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独立董事
魏于全先生(已于 2025 年 10 月辞任)及非独立董事陈元伦先生。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
有效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陈震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截至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震先
生、非独立董事陈元伦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审
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并决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议案
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构的议案
案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
委 员 会 第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公告
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
案
事会审计
委 员 会 第 2、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九次会议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计机构的议案
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
日 十一次会
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
质,认为该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我们对审计工作质量表
示满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
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了
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
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计划、范围、重点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了
充分讨论和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
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通过审议定期报告、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审计工作等方式,为保障公司财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科学、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