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贲圣林先生、
方军雄先生、毛惠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贲圣林先生、方军雄先生、
毛惠刚先生的主要社会关系、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