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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