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捷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常璟担任召集人,康锐、王春黎担
任委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常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
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第 报告>的议案》
月 15 日
四次会议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月 04 日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9 日 2、《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六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0 日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关联交易
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认真细致的查阅关联交易内容
以及必要的文件资料,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阅,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
作,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审议了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议案,有效的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指导、
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