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是肖鹏程、苏丽萍、孙明,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肖鹏程、苏丽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
肖鹏程担任。
(一)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会
议,
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公司财务总监张钰列席了会
议。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肖鹏程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与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
目负责人协商确定了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总体计划。
(二)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肖鹏程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张钰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计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肖鹏程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张钰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
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
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肖鹏程主持,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聘任的张钰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
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张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
(五)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五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肖鹏程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张钰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截至 2025.06.30/2025.1-6 月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信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六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肖鹏程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张钰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条件。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就年审事项,在审计进场
前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总体审计计划等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协
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讨论沟通审计中关注的重
大事项,认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履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未发现其他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在充分听取管理层对年度
经营发展情况汇报基础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安排了合理的审计计划,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良好沟通和配合。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工作。
委员签字:
肖鹏程 孙明 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