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现将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的评估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8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
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
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致同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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