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47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471 号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董
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元琛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元琛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元琛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元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元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471 号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 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亚琼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超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元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5,357.09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
额 208.90 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1,003.86 万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569.8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6,569.85 万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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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规范使用。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合计 6,569.85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于 2023 年销户。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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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全部到期。
四、 结余募集资金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460 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 3,394.27 万元(实际
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变更如下:(1)结余募集资金中 2,300 万元用
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金中 1,094.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元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916.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94.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59.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3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达到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入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目 资总额 投入金额① 入金额 投入金额② 诺投入金额的 预计
(如有) 总额 ④=②/①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差额③=②-① 效益
期 化
年产 460 万
平方米高性 2023 年 8
是 20,000.00 10,550.20 10,550.20 122.58 7,150.92 -3,399.27 67.78% 5,364.77 — 否
能除尘滤料 月
产业化项目
新材料循环 2026 年 5
是 - 2,300.00 2,300.00 100.00 319.90 -1,980.10 13.91% — — 否
产业园项目 月
补充流动资
否 10,000.00 6,972.23 6,972.23 - 6,994.71 22.47 100.32% — — — 否
金
(2021 年)
补充流动资
是 - 1,094.27 1,094.27 - 1,094.08 -0.19 99.98% — — — 否
金
(2023 年)
合计 - 30,000.00 20,916.70 20,916.70 222.58 15,559.61 -5,357.0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全部到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
额度。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四、结余募集资金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年产 460 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上表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当年实现收入金额;
注 2: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为 22.47 万元,系公司将该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2023 年)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略小于承诺投入金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实施完毕。
附表 2:
单位: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目 募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年产 460 万平方 2,300.00 100.00 319.90 13.91% 2026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米高性能除尘滤
补充流动资金 料产业化项目 1,094.27 - 1,094.08 99.9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00.00 1,413.98 - - - -
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的议案》,公司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号:2023-047、2024-0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