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年审会计师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地对
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
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辉、立信 万元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元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立信等 2016 年报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
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徐志敏 2009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1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静 2019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谭红梅 2003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类型
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自律监管措施。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
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
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
持。
(二) 工作方案
定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围绕关键审计领域有序推进。重
点关注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存货核算、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货
币资金管理、资产减值测试、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确认、合并报表编制、关联
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保障了公司
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进度,满足法定披露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
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并采取
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
业报告。具体如下:
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确保
重难点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
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等,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现场
负责人、项目负责经理和项目合伙人对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进行层层复核,项
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还会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
专业技术复核人员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
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
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
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
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
审计程序。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
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
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
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
立信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认为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
方案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准确、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