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
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
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
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认真听取
并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
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和交流,多次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三)2026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召开年审后沟通会议,对2025年
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
章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