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
要求,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辛茂荀先生、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