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 号),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900,000
张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按 面 值 发 行 ,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 31,896,226.42 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 元(不含税)的保荐费,
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
为 3,558,575,471.70 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
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466,037.74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56,637,735.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5 号
《验资报告》验证。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346,895.53 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
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17.2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
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
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
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
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
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
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
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
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
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 年 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
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额
募集资金专
山西美锦能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 户,已于
双塔西街支行 2022 年末
公司
销户
山西美锦能 募集资金专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徐支行
公司 2022 年末
初始存放金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额
销户
募集资金专
山西美锦能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户,已于
营业部 2022 年末
公司
销户
山西美锦能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 募集资金专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公司
七天通知存
山西美锦能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 款账户,已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5
公司
月销户
山西美锦能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 七天通知存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款账户
公司
美锦(北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北京分行 户
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美锦(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户,已于
限公司 支行
注销
山西示范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美锦氢源科 募集资金专
技发展有限 户
分行
公司
滦州美锦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唐山分行 户
司
合计 355,857.55 10,117.2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17.22 万元,其
中 436.17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681.05 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2022 年度变更情况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 年置
换情况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
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
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 1 年)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681.05 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截止日本金 起始日期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9,681.05 2025/05/06
有限公司营业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情况及原因: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 2024 年 6 月调整为 2025 年 6 月的情况详见《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5 年 6 月,
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
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自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
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
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 100 余天。
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
期到 2026 年 6 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强化现场管理,
优化施工组织架构,显著提升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投入,确保施工
进度不受影响;优化施工方案,有效缩短施工周期等。
延期情况及原因
(1)“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的情
况详见《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2025 年 12 月十届四十七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
批及开工建设,导致本项目延期。2025 年 3 月滦州市人民政府完成原占压管线
迁移。项目开工手续受管线迁移完成时间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滞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
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的情况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
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资金使用效率。
设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前期因
公司“传统能源+氢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安排了“氢燃料电池动力
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后期因晋中市未能
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速度不及预期。
以及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
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
氢燃料电池技术属于快速迭代阶段,尤其在商用车领域,电堆功率、系统集
成、关键材料等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统一,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优质厂房及制加氢
基础设施,吸引合作伙伴入驻,共同研发、生产或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氢能交通和
储能方面的产业化合作。这种“平台化、集成式”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可以有效
降低公司自身的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快速引入前沿技术,实现共赢,并
为未来采用更先进、更成熟的技术合作伙伴方案保留灵活性。
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
段)”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有利于降
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
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55,663.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610.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656.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2,656.6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895.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81%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额 (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否 219,000.00 219,000.00 219,000.00 100% 2021 年 12 月 -23,395.98 否 否
已终止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是 60,000.00 7,343.33 7,343.33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注 2]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是 25,000.00 2,391.73 20,069.44 8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3]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 年 12 月
是 10,000.00 562.18 6,162.32 6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注 5] 是 80,000.00 94,320.44 17,656.67 94,320.4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359,000.00 355,663.77 20,610.58 346,895.53
(1)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未达预计收益的原因:与预计相比,报告期内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主要产品焦炭的销售价
格跌幅高于原料煤的跌幅,同时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较预期大幅度下降,致该项目利润未达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详见附
件2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2025 年 11 月,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密切关注氢能项目建设。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推广不及预期,叠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公司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
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当前氢燃料电池技术仍处快速迭代阶段,商用
车领域关键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确定。公司将依托现有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采用“平台化、集成式”轻资产运
营模式,吸引合作伙伴开展氢能交通和储能产业化合作,以降低自有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为未来引入更先进
技术伙伴保留灵活空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
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 262,513.17 万元,
其中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255,169.84 万元,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253 号),公
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513.17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6,343.3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拟置换金额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
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 1 年)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
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 1 年)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17.22 万
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681.05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2025 年 11 月,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7,917.83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2024 年 7 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
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6 月调整为 2025 年 6 月。2025 年 6 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
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注 4]2024 年 12 月,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
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2025 年 12
月,公司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
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注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 17,656.67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1.16 万元。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 (1) (2) (3)=(2)/(1) 期
变化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25,000.00 2,391.73 20,069.44 80%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
司 14,000Nm3/h 焦 炉 煤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10,000.00 562.18 6,162.32 62%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制氢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94,320.44 17,656.67 94,320.4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129,320.44 20,610.58 120,552.20
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
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示范城市群。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在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客观条件不及预期。为了快速抓住燃
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政策窗口,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重点布局前述地区氢能产业,更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效益,为公司的战略发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氢能产业已进入区域协同的加速构建期,京津冀在全国氢能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氢能产业基础雄厚,示范应用发展潜力较大,是
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氢能产业未来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公司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落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项目以及在滦州建设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对公司
氢能产业乘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7,917.83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终止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密切关注氢能项目建设。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不及
预期,叠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公司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施工
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当前氢燃料电池技术仍处快速迭代阶段,商用车领域关键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确定。公司将依托现有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
施,采用“平台化、集成式”轻资产运营模式,吸引合作伙伴开展氢能交通和储能产业化合作,以降低自有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为未来引入更
先进技术伙伴保留灵活空间。
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6 月
调整为 2025 年 6 月。“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自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按施工时间表完成项目建设。2023 年 6-7 月,北京多地气象观测站气温突破历史极值,并于年内多次发布高温预警信号。
暴雨天气及洪涝灾害。2023 年 12 月中旬,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北京地区接连出现中至大雪和大到暴雪天气。受以上极端天气、自然灾
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以及施工单位与当地监管部门协调备案周期较长、重要社会活动影响、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调整等致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工期
延误。
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调整为 2026
年 6 月。延期原因:自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 100 余天。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 2025
和原因 年 6 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 2026 年 6 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原因: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导致本项目延期。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唐山市东南部天然气输送管道
滦县段项目支线三涉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氢项目占压段迁改工程方案》进行公示。为保障该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管线迁移相关工作已由政府相
关部门积极推进。
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项目延期原因: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2025
年 3 月滦州市人民政府完成原占压管线迁移。项目开工手续受管线迁移完成时间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滞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
不适用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