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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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兴华”)
   (2)成立日期:2013-11-22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信息:2025 年末,合伙人 111 人,注册会计师 481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6 人。
   (7)业务信息: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91,385.92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 65,436.3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90.63 万元。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 2,368.66
万元。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 1,372.80 万元。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兴华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云伟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于 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于 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   因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月9日
                                  管局      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业及公司历史审计费用等,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及收费标
准评定,预计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与北京兴华进行沟通,并对北京兴华相关资料进
行审核,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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