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10474 号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信和平董事会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信和平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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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信和平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信和平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费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奎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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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
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 103,897,600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 100,160,74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4.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4,649,421.9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
民币 9,353,102.0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296,319.8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75,592,304.55 元,其中,
的余额 329,143,118.48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其中 3.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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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
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29,143,118.48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2700817687 2022 年 8 月 10 日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 年 5 月 26 日
司珠海香洲支行
合 计 29,143,118.48
注:
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
金专户。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存放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对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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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 1 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
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
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 eSIM 模块、NB-IoT 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
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生
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
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
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2,754,032.14 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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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22,754,032.14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
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己
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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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 8,630,792.03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
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司
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
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 2,839.40 万元减少
至 2,328.40 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 MES
系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 PMS 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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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 MES 系统。调整后,MES 系统
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 729.00 万元调整至 1,500.00 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
资额不变。
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
计 33,955,589.47 元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该项目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处理。
(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投内部资金
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
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
《东信和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22)。
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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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
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9 月 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31)、
《东信和平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3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东信和平严格执行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
合理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