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财信证券”)作为湘潭电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湘潭电化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 号)同意,湘
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8,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4,87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保荐费 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1,50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804,500.00 元和公司前期已支付
的 保 荐 费 500,000.00 元 , 加 上 发 行 费 用 中 可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人 民 币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5〕2-7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7,963.71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0,272.9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85
项目投入 D1=B1+C1 20,272.9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85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 -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27,701.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27,699.40
差异 H=F-G 2.18
注: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差异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结息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
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财信证券分别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系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的上级管辖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湘潭分行(系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
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西立劲、财信
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湘潭立劲、财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在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元) 备注
湘潭电化科 年产 3 万吨尖晶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 8817021100
技股份有限 石型锰酸锂电池 - 已销户
公司湘潭板塘支行 0000572
公司 材料项目
湘潭电化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 公司湘潭市板塘支 补充流动资金 - 已销户
公司 行
广西立劲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6301007880 年产 3 万吨尖晶 - 已销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元) 备注
材料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 1700008658 石型锰酸锂电池
司 分行 材料项目
湘潭立劲新 年产 3 万吨尖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682101001
材料有限公 石型锰酸锂电池 276,994,030.55
公司湘潭分行 00464246
司 材料项目
合计 276,994,030.55
注: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控股子
公司广西立劲下属全资子公司湘潭立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逐级增资以实施该募
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广西立劲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0,259,867.4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民币 190,259,867.4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5〕2-504 号)。保荐人出具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使用
不超过 28,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
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并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1700036 号),认为湘潭电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交流等,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
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锋 胡楚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963.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72.9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72.99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改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
变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 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性是否发生
(含部分 总额(1) 入金额 (3)=(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2) 期 重大变化
改变) (1)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700 47,963.71 20,272.99 20,272.99 42.27% - -3,923.11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48,700 47,963.71 20,272.99 20,272.99 42.27% - -3,923.1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调整为不进行具体的效益预计。
(分具体项目)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0,259,867.4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8,085,687.23元及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2,174,180.2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259,867.4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2-504号)。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案》,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使用不超过28,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