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和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19 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
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
步规范及明确。根据 19 号解释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19 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 19 号解释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