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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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后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担任公
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前次可转债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截至法定
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前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需继续履行对
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兴业证券负责本次
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并与兴业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联民生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国联民生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已委派陈尧先生和张坤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联民生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
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陈尧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近 10 年投行工作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
括正邦作保 IPO、安佑生物 IPO、国瓷材料 IPO、唐人神非公开发行股票、唐人神
公开发行可转债、唐人神控股可交债、正邦集团可交债、国瓷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鼎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嘉麟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莎普爱思控制权转
让等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坤先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 年投行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伟泰科
技 IPO、德源药业 IPO、正邦作保 IPO;天马精化收购倍升互联重大资产重组、新
宏泽收购联通纪元重大资产重组;宇德科技、昕艺程、新农人、常熟古建等推荐挂
牌及定向发行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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