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
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17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68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务收入为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91 万元;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C39 制造业
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C39 制造业
业
C34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
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叶萍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4 月 2025 年 无
签字注册 江汇 2022 年 2016 年 2022 年 4 月 2025 年 签署 2 家
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 许菊萍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5 月 2025 年 复核超过 15 家
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公司确认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82.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80 万元(含税),费
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
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
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
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
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事会审议。
关于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
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审计
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
付报酬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