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师。根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容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近一年容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
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何氏眼科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
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
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
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
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
到记录和执行。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
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
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
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
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
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
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
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
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
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
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方面的审计,以及审计人员配备、审计
时间安排和实施方面,符合公司实际和提出的各项要求。
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所
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
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
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
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吴宇,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
国会计领军人才。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神工股份(SH.688233)、芯源微(SH.688037)、中触媒(SH.688267)、亚世
光电(SZ.002952)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红,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远股份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改制重组及 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东和新材、桃李面包、
芯源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吴宇、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近三年内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银行与往来款函证核查程
中国证监会
辽宁监管局
储循环底稿记录不准确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
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
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容诚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
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