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母公司)以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3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医疗服务(销售)
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医疗服务(销售)业务、人事
管理、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要素
(1)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公司计划、协调和控制各项经营活动的整体框架,设置合理的
组织结构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各业务
部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
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
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确保了各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
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治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新制定
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
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发展管理工作,
根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
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
员召集,不定期召开,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发展建议,提高
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确保发展战略方案
的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
(3)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
一家以“科技防盲”为核心战略,集眼科医疗、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于一体的
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科技医疗集团。2025 年,进入何氏眼科成立三十周年,
为传承何氏文化及核心价值观,回归文化初心,各机构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文化
分享活动。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重
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状况和对未来需求的预测,
建立了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了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
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
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倡导促进、能力建设、
治疗康复、公益慈善和科普教育等方式构建以人为本的眼健康体系。作为国家
唯一的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何氏眼科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 6 万余名基层
医生和眼健康管理人员,遍布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全部省份。何氏眼科积
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培养百余
名基层医生。
眼科应用的前沿探索,一举获得“2025 年度上市公司 ESG 价值传递奖”与“2025
年上市公司 AI 前沿创新奖”双项殊荣。
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
的设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等风险管理机制。公司要求做到风险
管理全面覆盖、全程预防、全员参与。公司建立并完善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的
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品牌、产品、运营、财务、数据、人才在内的全面风险管
控体系,推行定期专项风险识别与测评,全面规避经营风险。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照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
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于非经常性交易,如对外投
资、发行股票、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需按不同交易额提交
到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
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制度,明确了各
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要求贯穿其中,不断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
作的质量和水平。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通过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
易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确保公司
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投
资资金及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
度执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5)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各
类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明确使用责任。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符合国家
统一要求的成本核算、折旧计提方法,对请购、验收、登记、盘点、处置等关
键环节实施控制,采取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保证账账
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从验收入库、仓储
保管、领用发出到盘点清查的全流程控制,实时监控库存状态,定期进行盘点,
对盘盈盘亏及时处理,确保存货真实完整。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规范了
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保全和处置流程。
(6)采购管理
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
集团采购物流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何氏眼科集团采购寻源管理制度》。
该制度中对采购申请、采购方式及评估标准、供应商准入流程等方面都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
(7)销售管理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健全销售管理体制,完善销
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
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8)研究与开发
论文发表、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等核心维度同比 2024 年有明显提升。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内部控制体系,梳理了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规
范了从立项的申请、评审和审批,到研发过程的管理、结题验收、研究成果开
发和研究成果保护等环节。强调了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流程。加强对研发
核心人员的管理和对研发成果的保护。确保研发活动合规高效,支撑公司创新
发展战略。
(9)财务管理及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规定,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
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系统规范,持续提升会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水平,确
保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公司颁布了多项财务管理细则,包括
《采购付款及进项发票管理补充规定》《各类付款合同管理细则》等制度文件,
细化业务流程管控要求,强化关键环节的审核监督。
(1)内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上线了协同办公平台,将智能审批、知识中心、会议助手、工作汇报
等多个模块嵌入其中,方便了信息采集、信息应用和信息传递。
公司重视反舞弊机制的建设,修订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通过设立
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
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
(2)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已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结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日常的内部
监督及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
行系统性地监督,并对内控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改善建议,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总资产 错报≥总资产的 0.5% 总资产的 0.3%<错报<总资产的 0.5% 错报≤总资产的 0.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及风险管理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
评价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C、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G、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东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铁维铭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