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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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863 号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飞特”)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英飞特编制了本专项报告所附的英飞特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英飞特的责任。我们在抽样
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英飞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英飞特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英飞特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863 号
本专项报告仅供英飞特为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苗桢
中国 北京 泮锋
日期:2026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附件
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310,546,699.07 2,668,241,681.07
房屋租赁收入、出售原材料、物
业收入、食堂收入、废品收入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12,231,409.38 146,788,104.01 其他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范围
以外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故予以扣除。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86% 5.5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收入、出售原材料、物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96,030,403.57 146,788,104.01 其他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活动范围
常 经营之外的收入 以外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故予以扣除。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 -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12,231,409.38 146,788,104.01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98,315,289.69 2,521,453,577.06
此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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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CHAOHUA 丁丽君 潘晓洁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