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额度内(额度内可
滚动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任一时点投入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公告。
二、2025年度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交易资金来源于
公司自有资金。2025年,公司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 计入权益
初始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投资金额
衍生品投 初 本期公允价值 的累计公
投资 内购入 内售出 期末金额 占公司报告期
资类型 金 变动损益 允价值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末净资产比例
额 动
结构性掉
-236,165.26 -236,165.26 0.03%
期
合计 -236,165.26 -236,165.26 0.03%
报告期实
际损益情 报告期实际产生投资损失 3 万元。
况的说明
套期保值
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外汇相挂钩,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现了预期风
效果的说
险管理目标。
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未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
根据2020年4月3日、2020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持有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及杭州芯岚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的账面价值为41,014,987.52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以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
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能有效防范风险。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额度内开
展的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内部控制规定,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未开
展证券投资,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衍生品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