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6-02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特”)于2026年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适度开展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或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较高,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主要原材料含铝、铜、锡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
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为借助期货、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
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前述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过
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外
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和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该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进行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拟
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锡等原材料,产品主要包括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衍
生品,交易规模与现货需要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并具备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
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三)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为,在授权期限
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或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其审批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代理人审批
公司日常外汇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由
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
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
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
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
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了
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是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当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
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造成
资金流动性风险,也存在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的极端情况。
(3)权利金损失风险:在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时,当标的资产价格变动
与预计变动不一致时,公司可以选择不行权,从而损失权利金。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7)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
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
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
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
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
本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实施与风险控制措施、后
续管理与信息披露、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
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各业务部
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
从根本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同时提升风险应
对效率。
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
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同时为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经
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在额度内开展外汇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