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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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具体情况
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地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整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赛
诺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石电测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Changda Limited、
Sinofuse Co., Ltd. 、 Synoelec Deutschland GmbH 、 SYNOELEC TECHNOLOGY PTE. LTD 、
Synoelec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 SYNOELEC TECHNOLOGY USA INC 、 Synoelec
Technology Japan LLC .(以下称“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五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及
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
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
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
决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和政府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和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
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
监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发展战略
 公司总体战略将围绕公司愿景,扩展能量保护相关的产品线,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深耕风电、光伏、储能、交通电动化、数据中心等战略行业。大力布
局海外市场,加快海外营销体系和供应链网络的建立,扩大国际业务占比。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主动挖掘市场需求,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巩固提升新能源
汽车市场、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数据中心市场等市场领域竞争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领
域,公司将加强与国内外整车厂商及动力系统供应商的合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
产品升级和差异化开发,重点研发符合车规及实际工况的产品,加大激励熔断器、智能
熔断器、继电器、电流传感器及集成产品的研发投入。
 公司将继续重视在新能源汽车、储能、新能源风光发电及数据中心等领域的产品布局
及产品升级,增加供应品类、集成产品方案、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致力于拓展相关技术适
用范围,开发新应用领域的新产品系列。
  (3)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现状,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原则,
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权限,构建了一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各职能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司明确界定了各部门
的主要职责,制定了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均遵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运行,确保了权利与责任的落实到位。并
依照相关规定,分层级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4) 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致力于协同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特点及发展战略,建立了人
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完善的人事
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
等事项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
  公司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战略发展需
求,修订了《薪酬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关键岗位
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围绕薪酬激励、人才梯队建设、培训体系
优化及职业晋升路径等核心模块,系统化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不断强化组织效能,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制度保障。
  (5) 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践行企业核心价值观。深入根植企业文化理念。
为有效传播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多样化的文化宣导方式,深化企业文化对员工、伙伴和其
他相关方的影响。公司鼓励员工创新,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成长环境,使每一位
有能力、有事业心的员工都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
  (6) 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在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
制度,严格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公司积极履行对
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客户、职工、股东、债
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断提升产品研发
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对产品负责、对顾客负责、对社会负责。
  为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保障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结合实际需
要,从运营、市场、合规及财务等方面开展了风险因素收集、整理和识别工作,针对风险
制定必要的应对策略,确保风险的防范和有效控制。
  (1) 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系列销售与收款制度和操
作规范。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实行合同评审制,根据销售金额和销
售人员职级分别授予合同审核权。
 公司财务部制定应收账款和收款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流程,公司营销部门有效地组织市
场营销、市场研究、信用调查、客户跟踪服务等活动,控制和确保公司进行市场拓展、客
户开发和服务。
 产品和服务与收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
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公司对各销售板块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制度,所有
销售人员的奖励均与销售市场信息收集、信息反馈及销售回款等指标直接挂钩,采用预算
和实际情况审批等考核方式控制其销售可用费用和绩效奖惩。
  (2) 研发、工艺和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研发、工艺、生产部门的项目立项、工艺研发、生产转化以及产品出入库
的标准操作规程,从产品开发项目立项到客户交付过程中各个环节以及每个环节中各职能
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导入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
体系、ISO/TS22163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质量手册(包含质量方针和质
量目标)、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及研发和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确
保了公司能够按照既定目标要求进行相应的产品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保证了所提供的
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开发和生产转化活动的控制措施和各控制环节能被有效地执行。
  (3) 采购与付款管理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规范》《供应商质量管理手册》《资
产类采购招标过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并持续完善。公司合理地设
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各岗位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在供应
商管理方面,明确供应商引入、使用、评价、退出机制。采购过程管理方面,强化竞争
性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通过竞争确定供应商、价格及配额,并对采
购申请、购买、交付、验收、付款等环节进行规范。采购付款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所有采购款项的支付必须经过相应审批,保证资金的安全。采购流
程的主要环节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线上记录,做到了高效、透明、留痕。
  公司建立了采购过程监督机制,不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检查,整改采购过程中的薄
弱环节,保证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4) 筹资与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对筹资与投资循环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如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投资的决策程序、
投资的转让与收回、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针对筹资业务所设置的具体流程控制保证公司所有的筹资活动均经过恰当的授权和审批,
确保了正常的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减少筹资风险;针对投资业务所设置的流程控制
确保公司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投资决策与运行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的保值、增值。
  (5) 关联交易管理
  为了规范和明确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人的范围、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认定、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保证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以及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等控制措施在2025年度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6) 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均正常、有效地进行。
  (7) 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识别各个环节可能
存在的风险点,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竣
工决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规范了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监理、变更、验收等工
作流程。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8) 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内容、程序、披露流程、披露
权限和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保密措施。
 公司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经董事会批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所有信息使用者可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确保披露的公平性,维
护了投资者利益。
件。
     (9) 信息与沟通管理
 公司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已涵盖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处理及反馈的程序,在各项
制度中规定了专门部门负责业务信息、文书的搜集及处理,保证了信息及文书得到系统和
统一的管理,同时保证业务信息和重要的风险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已颁布的制度流程基本
上能够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和完整的传达内外部信息至管理层以及与外界保持联系。
     (10) 电子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规程》及各业务系统管理过程,对公司的ERP、PDM、OA等信
息系统的审批流程调整、用户需求调整以及信息安全措施等有明确规定。并聘请专业咨询
团队对公司未来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整体咨询规划,确保信息系统支持公司高质量的可持续
发展,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1) 内部监督管理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
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并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
  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反舞弊及举报制度》以
及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及个人的
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
在审计中或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报告,
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审计监督
提高了公司运营效率,确保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不缺失、不滞后、不虚设,持续推动制度
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持续发展。
  为充分发挥全员和相关方的监督作用,公司开设专门的廉洁问题举报渠道(包括电
话、邮箱、信件),鼓励员工、合作公司人员、其他任何知情者参与到公司廉洁监督体
系中,积极举报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于举报人,按照《反舞弊及举报制
度》予以保护及奖励。为保证举报信息高效、规范、公正处理,开发案件管理流程,由
内审部门专人专线负责举报信息的受理及调查情况跟进、结案、考核、存档等工作,实
现举报信息的闭环管理。同时,在案件受理、调查、保管等各个环节上一律严格保密,
防止泄露或遗失。
  四、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
织开展内控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
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
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3%但小于等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则
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
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等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告;
  ③财务控制系统未能防范、发现与纠正的会计核算重大错误或遗漏;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
  督无效。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行。
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
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
  七、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一)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的执行,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并及时修正或改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
能,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保证各项
制度的有效执行。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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