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
就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与具体负责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的工作交流,听取会计师相关工作进展报告,重
点关注了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并提出了合理化意
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具体经办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
度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