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经验
丰富的审计服务人员担任。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日出东方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日
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1999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
复核,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刚和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警示函)。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
的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
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开展的工
作主要包括对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进行复核,以及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
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
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
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
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
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
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
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包含
商誉)、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
交各项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
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
综上,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人力及其他资源
配备、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
力水平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