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
报告:
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464 号)核准,
公司获准向项士宋、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439,304.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75,960,692.60 元。截
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时间 金额(元)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8,739,304.9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7,389,013.08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57,273,159.8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726,776,545.8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3,119,728.7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67,899,283.24
其中:支付发行费用 700,0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571,996,991.3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0,903,377.5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48,063,667.2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4,836,701.7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3,012,099.69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95,260,658.2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342,588,143.16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34,185.57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03,665,138.2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38,957,190.52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7,474.39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4,475,16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14,499,504.9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7,532.1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4,427,486.2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99,550.83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199.58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2,660.0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88,090.35
加:2025 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44.48
减:2025 年度已使用金额 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87,945.87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 820,377,212.96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4,504,466.23 元。截至
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0 元,合计 190,087,945.8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符合《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965679);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2017 年 7 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项目公司梅州市梅
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黄陂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四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2021 年 4 月,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广州分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
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能够正常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0,000,000.00 元以外,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备注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募集专户
注 1]
有限公司 营业部 期末余额
项目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注 2]
募集专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黄陂支行
期末余额
合计 87,945.87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7)。公司、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裕华生态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赢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
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正阳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冻结公司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85,206.54 元。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8)。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康叠科技有限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康叠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与财产保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已冻结梅州市
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的募集资金
账户资金 2,739.33 元。
(三)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5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54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37.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进度(%)
(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2)/(1) 态日期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 2025 年 12 月 [注 1]
否 97,596.07 97,596.07 0 82,037.72 84.06% 1,673.75 否 否
提质工程 PPP 项目.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7,596.07 97,596.07 0 82,037.72 84.06% - 1,673.75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97,596.07 97,596.07 0 82,037.72 84.06% 1,673.75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畲江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和新村)项目因用地规划许可证问题,暂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该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暂不具备施工条件;其余项目均已通过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移交当地相关机构使用;但因政府对项目的整体结算进度不及预期,
(分具体项目) 导致相关子项目部分工程进度款未达到支付节点暂无需支付;加上政府回购项目资金未按 PPP 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及时支付,资金回笼不及预期,
导致项目预计收益未能达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7,152.79 万元。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 7,152.79 万元。
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 亿元募
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 亿元尚未到期。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
[注 2]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 亿元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项目予以结项,目前正陆续与实施机构办理相应的政府回购手续。节余募集资金
(1)上述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
勘察设计等咨询服务合同尾款、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等款项尚未支付。因上述合同受政府财政审核影响,结算周期较长,目前尚未完成支付。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续如涉及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项目公司或公司将结合合同约定及资金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支出。(2)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
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3)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提质工程 PPP 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90,087,945.87 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有部分资金存在司法冻结,被冻结的资金暂时无法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后续公司将按照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待解除冻结后用于继续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1,673.75 万元,为含税金额。
注 2:根据 2025 年 5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公司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
户实施。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9 亿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