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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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6-020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
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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