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6-024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
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条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
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
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相关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
等;
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
购协议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
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
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
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是否启动小额快速融资程序。具体发行方案需报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