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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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
特点及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
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
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中期
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
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时,且应当具有公司成
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
票股利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表决,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红
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产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产。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
案,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
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
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五、本规划其他事宜
定执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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