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
责及履职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
下简称本方案)
。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其薪酬结构由基本
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由公司股东依法委派、推荐,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其报酬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
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会议津贴的议案》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年度基本报酬的议案》
。
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 8 万元/人/年,会议津贴标准为参加董
事会 2,000 元/次/人、参加专门委员会为 1,000 元/次/人。以上基本报
酬及会议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津贴标准为每年 15 万元/人。
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年度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
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据此
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含任期激励)等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
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
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
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