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
(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相关专项报告。
在审计履职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
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成员、
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5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进行审前
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初审
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履行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从业资质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鉴于立
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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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