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