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庆茂先生、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离任独立董事王永
平先生、向屹先生、董南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庆茂先生、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离
任独立董事王永平先生、向屹先生、董南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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