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控股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
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江泽星先生、郝为可先生、苏进女士、符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资格,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
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
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瑶女士、刘双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李
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洋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
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泽星简历
江泽星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电力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创
始人、董事长、总经理。江泽星先生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江泽星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891,298 股、通过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 5%
以上大股东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先生系兄弟关系,与拟任董事苏进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郝为可简历
郝为可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内多年投资银行
从业经历,保荐代表人,曾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深圳市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郝为可先生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郝为可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114 股、通过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 5%以
上大股东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6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120 股,郝为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苏进简历
苏进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大猩软件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子公司上海金石汇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苏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泽星先生系夫
妻关系(江泽星先生与现任董事江泽阳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宝金石一号智能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符宁简历
符宁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陕西送变电工程
公司信息科科长、第一分公司经营部主任,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销售部技术总监,公司首席合规官、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上海汇
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符宁先生自 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
董事,本次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符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
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瑶简历
李瑶女士,1977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爱德泰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以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山区以乐信息
咨询中心负责人。李瑶女士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双舟简历
刘双舟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先生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双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洋简历
刘洋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大学机械工
程与力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增材制造技
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增材制造技术分会青年委员、宁波市机械
工程学会董事、宁波市青年科学技术协会会员,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