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
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勤勉尽责,
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
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
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
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乔久华。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中兴华所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119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苏有线
(600959.SH)、江苏国信(002608.SZ)、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
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202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所
执业,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吉鑫科
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天科技
(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的审
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兴华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
分 6 人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李大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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