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委员会恪守勤勉
尽责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
由独立董事沈弋先生、李彬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梅华先生 3 名委员组成,主任委
员、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沈弋先生担任。
由于原独立董事李彬先生于 2025 年 8 月不幸逝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补选秦春先生为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余成员不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
会第三次会议
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
会第四次会议
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会的情况
董事职务 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主任委员 沈弋 4 4 0
委员 梅华 4 4 0
委员 秦春 1 1 0
委员(离任) 李彬 2 2 0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
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稽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勤勉尽责,具体
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
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
题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前,即展开了双向沟通交流,
明确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工作包括具体事项与时间规划在内的各项安排,
详细确认审计工作中的范围、计划与方法,以充分的事前计划准备来完成审计任
务,减少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通过与有关财务人员沟通、查阅相关账册、凭证以及会议资料等方式,
重点关注并确认各项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同时认
真落实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始终在执
业准则的要求下开展审计工作。
在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机构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通
过网络会议、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保持对审计进程的持续跟踪与监督,积极协
调公司有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配合,就所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推动解
决,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
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
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
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
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各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包括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存储情况、使用情况、当期余额以及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等,一致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
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
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