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投资种类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
要求的产品
低风险投资产品
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
风险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
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00,006.17 100,000.00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
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
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
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
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
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调整后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36,831.73万元 36,831.73万元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等相关公告。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
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
实施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
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及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
(2)自有资金
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
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审议程序
(一)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自有资金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
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格灵
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
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