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 格灵深瞳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2:55: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
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
计师 1,084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3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
采矿业。格灵深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本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现有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
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与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
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友好沟通与协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
与友好协商,并且已允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均未提出异议,双方将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方式、选聘文件予以指导并审核,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的评分标
准。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结果,审计委员会经过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
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
最终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体现了其独立性与专业性。
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
独立性、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
案、重要性概念的运用及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从而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的初步判断等。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
点关注的审计领域、重要性水平等方面进行充分地沟通。
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的沟通,了解公司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及初步审计意见,对公司 2025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报表披露情
况、内控情况、收入确认、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灵深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