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秉成先
生、独立董事张素华女士、董事罗锋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李秉成先生为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员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
计委员会第四次 2025 年 3 月 26 日 及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会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五次 2025 年 4 月 11 日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会议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案;
案;
议案;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案;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2025 年 8 月 8 日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 2025 年 10 月 17 日
会议
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全体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各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上述议案全部获
得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致同的执业情
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具有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继
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审阅、检查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
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
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初步数据情况、重点审计事项、主要调整事项以及后
续工作安排,并在会上提出专项意见建议。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汇报,与致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团队
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审计程序、主要时间节点、重点
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在会上提出专项意见建议。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重
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承接好监事会相关职能,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