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对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
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会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
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
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计机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次会议,与审计机构就 2025 年报审计工作开展进场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会议,与 2025 年报的审计机构就《2025 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进行沟通。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内容的调整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审计机构提出
建议,并督促审计机构按质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工作。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
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