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认真地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工作。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 3 名成员,分别由 2 名独立
董事(王永德先生、窦玉前女士)及 1 名非独立董事(曲柏
龙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
王永德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全
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启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评估工作的议案、关于
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等情况。
(二)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审议的
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2025
年度在本公司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贯
彻和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
的相关情况。
(五)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能积极回报投
资者,利润分配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了各个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职责。2026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