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
李 挺 的 独立性 情 况进行 评估 并出具 如下专 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李挺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李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
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
公 司 主 要股东 、 实际控 制人 或其他 与公司 存在 利害关 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 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李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 立 董 事独立 性 的相关 要求 。
江苏艾 森半导 体材料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会